*、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万元及以上,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本次询比只接受生产商或中铝物资合格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预警清单、负面清单及黑名单;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开展的贸易必须符合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格禁止开展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中关于贸易业务“十不准”要求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各谈判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参与。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报名时,谈判商必须提供标的物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