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塔政函〔****〕**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污水治理项目(项目编码:****-******-**-**-****** )建设,完善排水基础设施,提高生态修复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对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及其周边地区地下管网进行建设提升,建设污水管网**.**千米,接户管**.**千米,一体化泵站*座,处理站*座,水环境治理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座,同时配套完善道路、绿化、排水、沉砂池、曝气池、生化池、二沉池等附属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