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华安证券南通营业部(筹建)营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AT***********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华安证券南通营业部(筹建)营业用房装修改造工程(二次)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友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江苏淑阳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人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号
联系人:赵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
项目负责人:洪工赵工
联系电话:***********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