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东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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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东丽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丽审批投[****]**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海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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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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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东丽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公里,该工程共计新建雨水管道**.***公里,新建泵站*座及管道疏通工程。其中新立街新建雨水管道**.***公里,泵站*座;金桥街新建雨水管道*.**公里;万新街新建雨水管道*.***公里;金钟街新建雨水管道约**.***公里。另实施管道疏通**公里。,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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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东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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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东丽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敷设雨水管道以及管道疏通工程,拟铺设雨水管道**.**公里,其中新立街:拟铺设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mm,管道长度约为*.*公里 ;金桥街:拟铺设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mm,管道长度约为*.**公里;万新街:拟铺设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mm,管道长度约为*.*公里;金钟街:拟铺设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mm,管道长度约为**.**公里;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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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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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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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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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副项目经理*名,应分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管理负责人*名;(*)技术管理负责人*名,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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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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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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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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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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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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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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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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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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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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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具体事宜,邮箱 :*********@qq.com。备注:本次投标确认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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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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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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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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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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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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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治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颖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海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潘道静(印鉴)
办公地址:南开区鞍山西道***号***室-***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晓倩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刘颖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号
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高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