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胡陈乡沙地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宁海县胡陈乡沙地下村上韩自然村毛竹出售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海县胡陈乡沙地下村上韩自然村毛竹出售项目
*、项目地址:宁海县胡陈乡沙地下村上韩自然村
*、项目规模:毛竹山**亩竹子砍伐出售。(除毛竹外其他树木一律不准砍伐)
*、项目要求:*年内新生长的毛竹(山底两届)不准砍伐(除毛竹外其他树木一律不准砍伐),砍伐下来的竹子尽快运走,不得堆放在山路,影响路的通畅。
*、招标限价:最低限价*****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以价高者中标。
*、砍伐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个月内完成砍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具体详见“宁党办[****]**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
*、竞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
*、报名地点:宁海县胡陈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本人身份证;
(二)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竞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如竞标人为法人的须将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售价:竞标文件报名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给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重新招标。
(*)递交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 ** 时 ** 分前。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壹仟元,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 ** 时 ** 分。
*、递交地址:宁海县胡陈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他
*、发包人不组织安排竞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竞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发包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在承包期限内应包含承包款及承担所需的人工砍伐、搬运等费用,业主不再另行支付。
*、承包期间,经营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债权债务、人身安全等均由竞得人自负,与发包人无涉。
*、竞得人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件,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与发包人无关。
*、如遇竞得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承包款不予返回。
*、承包砍伐期间涉及原有道路无法运输的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若需修建新的道路必须经过招标人的同意才可实施。
*、中标公示结束后**日内,竞得人须与发包人签定协议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承包款并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重新招标。
八、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宁海县胡陈乡沙地下村
联系人: 夏伟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铭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新园二路**号*楼
联系人:赵工、徐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