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彭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岩东水厂、鹿角水厂、新田水厂、连湖水厂含联合水厂改扩建项目”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本项目****年*月**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有误,以随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修改为:********.**元,(大写:贰仟伍佰捌拾捌万陆仟伍佰玖拾捌元玖角壹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为:******.** 元,(大写:柒拾叁万叁仟肆佰捌拾玖元叁角肆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彭水县沅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博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