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交通事业部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施工2标段无人机系统询比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省
发布时间:01月04日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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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交通事业部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标段无人机系统询比采购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交通事业部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标段无人机系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 资质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具有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无人机相关技术业绩,且至少一个合同满足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应体现合同材料、合同金额、合同时间、项目名称等;(*)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项目负责人要求:/

√(*)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年*月*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个标段(包件)。

*、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至****-**-** **:**。(不得少于*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