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年婺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太白镇曹门村委会曹门村:源头里、枣坞里、还珠里)[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婺源县太白镇曹门村民委员会 | ||||
工程名称 | ****年婺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太白镇曹门村委会曹门村:源头里、枣坞里、还珠里) | ||||
工程地址 | 婺源县太白镇 | ||||
建筑面积 | *.* ㎡ | 结构/层数 | 混合/*层 | ||
招标范围 | 主要包括:DN***HDPE管****米,DN***HDPE管****米,成品塑料检查井***座(Φ***mm**座,Φ***mm***座),钢筋混凝土井(井径****mm)4座,污水处理池*座(**m*/d),出户管****米,水泥路面拆除****平方,道路恢复****平方等工程。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嘉致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三级 | ||||
投标报价 |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熊新牯 | 注册编号 | 赣************;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国宏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投标报价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翁艇 | 注册编号 | 赣************;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顺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三级 | ||||
投标报价 |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周茂英 | 注册编号 | 赣************;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嘉致建设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国宏建设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顺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嘉致建设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一切要求。技术负责人 龙忠华、施工员 卢燕平、质量员 李爱香、材料员 晏寒秀、机械员 傅祥、标准员 张剑锋、劳务员 刘晓燕、安全员 周雪华、资料员 刘晓静。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国宏建设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一切要求。技术负责人 张宝娟、施工员 刘吴敏、安全员 张冬梅、质量员 章莉萍、资料员 叶伟峰、材料员 刘志刚、机械员 余建华、标准员 徐玉娟、劳务员 虞凯庆。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顺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一切要求。技术负责人 张华镇、施工员 曹端义、安全员 陈典芳、质量员 万玲、资料员 陈典凤、材料员 张瀚清、机械员 邓四英、劳务员 王俊、标准员 余康义。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