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大桥镇倪家浜村2024年度道路维修项目补充文件

变更公告 浙江省 | 嘉兴市
发布时间: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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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南湖区大桥镇倪家浜村****年度道路维修项目

补充文件

一、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投标承诺书或网页打印件”,关于此项内容,增加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

二、本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时,以本补充文件为准,补充文件未涉及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倪家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和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派本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自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査询为准]。

*、投标人资质条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査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

*其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条款)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可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制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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