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河咡嘴水毁道路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乐发改审批〔****〕**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乐山市市本级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整治修复河咡嘴街河堤、道路约***米,恢复重建防冲护脚约***米,修复水毁挡墙约**米;*.恢复照明等配套附属工程。;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施工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 |
||||||
计划招标时间 |
****-**-** **:**至****-**-**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至****-**-**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拟任项目负责人*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专职技术人员至少*人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以上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加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申请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个月社保证明和建设主管部门网络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比选公告公示期内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诚信不低于***分);*、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年*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下浮**%收取。*、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且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注:比选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以供审核。 |
||||||
联系人 |
杜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