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号文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
*.*项目概况
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属河床式开发,总库容*.**亿m*,水库正常蓄水位***.***m,相应库容为*.****亿m*。航道和船闸为Ⅳ级,可通航***t级船舶。电站总装机容量**MW,单台装机容量为**.*MW。根据《防洪标准》(GB*****-****)、《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本工程以总库容确定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型。工程总投资**.**亿元。
****年*月**日,国家生态环境部以“环审〔****〕**号”文件批复《嘉陵江利泽航运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评批复的要求,需要在项目蓄水前开展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工程建成后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和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意见、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工程措施、试运行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运行情况,以及环境影响审批文件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
(*)调查工程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及污染控制措施,并通过对区域工程环境现状调查结果的评价,论证、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针对工程建设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及潜在的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对已实施但尚未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措施提出整改要求。
(*)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期和试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对工程所在区域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针对公众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根据工程环境影响的调查结果,加强并补充完善技术论证,以使工程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并完成公示和备案之日止。合同工作成果需满足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规程规范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并与本工程蓄水阶段及竣工验收总体进度计划相协调。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未被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黑名单。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或牵头完成或主持完成过*个服务合同总价不低于**万元且工程规模为大型的水运工程或水利枢纽工程或水电工程竣工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的服务业绩。
*.*投标人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合川区大石街道水口庙利泽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号重庆咨询大厦A幢 |
联系人: | 安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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