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号排洪渠工程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需变更的内容为: 需变更的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通过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开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现变更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津市铝基地路山西铝厂二食堂东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正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单元***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