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HR-****-****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鼎之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与德厚街交叉口招银大厦*号楼**楼****号
单个项目成交金额:****元
中标总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地点:登封市; *.*总投资:约**.**万元,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开始至****年**月**日;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评审及符合报告审批单位的要求; *.*项目概况:通过第三方技术机构对登封市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服务,对环评单位编制的环评报告进行预审核,出具预审意见;邀请专家并组织召开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审会;结合专家意见及环评单位修改后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技术评估报告。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登封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含****年预计审批**个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五、评审专家名单:冯长海、赵智渊、许殿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地址:河南省登封市东十里铺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浩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登封市嵩阳街道守敬路与洧河路交叉口东***米路北
联 系 人:张兵兵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