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山东银花朝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金乡县兴隆镇史庙村枣曹公路北侧土地使用权一宗、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的公告
金乡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金乡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金乡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银花朝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金乡县兴隆镇史庙村枣曹公路北侧土地使用权一宗、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评估价:*******元。
拍卖对象基本情况:
(一)拍卖对象范围
拍卖对象为位于山东银花朝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金乡县兴隆镇史庙村枣曹公路北侧的一宗国有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
(二)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土地实物状况
本次拍卖对象由一宗宗地组成,拍卖对象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宗地形状:拍卖对象呈较规则长方形;
四至:南临枣曹公路,东、西、北均临史庙村;
地形地势土壤地基:平坦;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日;
土地级别:金乡县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区域外;
开发程度: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电、通路;“一平”即场地平整。
利用现状:有证房屋*幢,用途分别为车间、恒温库、车间、办公,总建筑面积为****.**㎡,无证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地上附着物主要为棚、水泥地面等、树木等。
实际用途:工业。
(*)房屋建筑物实物状况:
序号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号 |
结构 |
总层数 |
面积(㎡) |
实物状况 |
* |
****-车间 |
金乡县房权证金字第*********-**号 |
混合 |
* |
***.** |
水泥灰砂及涂料外墙,室内瓷砖地面,铝合金窗及防护网,未封闭外走廊有立柱为水泥地面。 |
* |
****-恒温库 |
混合 |
* |
****.** |
加厚保温墙体,内层喷涂保温层,外墙刷涂料,加厚保温平开门,设有多个库门,配有全套制冷、通风、换气等设施。北侧变压器房及设备房部分为*层。 |
|
* |
****-车间 |
钢结构 |
* |
***.** |
钢架棚,钢架结构承重柱及承重梁,单层彩钢板顶,水泥地面,两侧砖混墙体及彩钢板墙体,一侧借恒温库建设,高*.*米。 |
|
* |
****-办公 |
混合 |
* |
***.** |
水泥灰砂及涂料外墙,铝合金窗及防护网,未封闭外走廊有立柱为水泥地面。 |
|
* |
车间 |
无证 |
钢结构 |
* |
****.** |
砖墙高*.*米,单层彩钢板维护,顶有保温棉,高*米。 |
* |
厕所 |
无证 |
混合 |
* |
*.* |
借两墙。 |
* |
门卫 |
无证 |
混合 |
* |
**.* |
水泥地面,高*.*米。 |
* |
简易房 |
无证 |
一坡瓦 |
* |
**.** |
彩钢板顶。 |
* |
餐厅 |
无证 |
混合 |
* |
**.** |
水泥灰砂外墙,铝合金窗。 |
(*)地上附着物实物状况:
序号 |
名称 |
结构/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
棚 |
彩钢 |
㎡ |
*.** |
* |
简易棚 |
简易 |
㎡ |
*.** |
* |
围墙 |
砖 |
㎡ |
**.** |
* |
水泥地面 |
**-***px |
㎡ |
****.** |
* |
门垛 |
砖 |
m³ |
*.** |
* |
彩钢板维护 |
彩钢板 |
㎡ |
**.* |
* |
花坛 |
砖 |
㎡ |
*.* |
* |
围墙(外) |
砖 |
㎡ |
***.** |
* |
果树 |
盛果 |
棵 |
* |
** |
银杏树 |
***px |
棵 |
* |
** |
银杏树 |
***px |
棵 |
* |
** |
电动大门 |
不锈钢 |
个 |
* |
(*)机器设备实物状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 |
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组 |
*AV-**.* |
台/套 |
* |
|
* |
制冷压缩机 |
ZK-*C |
台/套 |
* |
|
* |
贮液器 |
* |
台/套 |
* |
|
* |
氨油分离器 |
*.*m³ |
台/套 |
* |
|
* |
低压循环桶(含设备平台) |
*.*m³ |
台/套 |
* |
|
* |
冷凝器 |
Φ*m**.*m |
台/套 |
* |
|
* |
集油器 |
JYA***-**,*.***m³ |
台/套 |
* |
|
* |
动力控制箱 |
*.*m**.*m**.*m,*.*m**.*m**.**m |
台/套 |
* |
|
* |
交流低压配电屏 |
*.**m**.*m**.*m |
台/套 |
* |
|
** |
低压配电屏 |
*m**.**m**.*m |
台/套 |
* |
|
** |
低压配电屏 |
*m**.**m**.*m |
台/套 |
* |
|
** |
配电箱 |
* |
台/套 |
* |
|
** |
配电箱 |
墙挂 |
台/套 |
* |
|
** |
冷风机 |
* |
台/套 |
** |
|
** |
变压器 |
sg-*** |
台/套 |
* |
|
** |
管道 |
* |
批 |
* |
|
** |
固定多层货架 |
*个冷库 |
批 |
* |
|
** |
海天冷库控制台 |
个 |
* |
注:本次拍卖不包括附件评估报告中的***个移动货架。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天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工作日:上午*:**-**:**,下午:*:**-*:**)
看样时间:(请自行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一切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先确定是否具有该房屋的购买资格,必要时可向有关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若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相关条件
*.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可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并承担不可过户的一切风险。
*.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竞买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后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查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
*.如遇特殊情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时间可能依法延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意向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视为拍卖事项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鲁****执恢***号拍卖余款”。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金乡县人民法院
开户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乡县支行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金乡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