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海创中心职工
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补充通知(第**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建省工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海创中心职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第*.*条款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四)资格证明文件”*.*项的格式修改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北京时间)。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工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 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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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 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
*、现附上我方的 (许可证名称) 许可证复印件;如需证实,可通知我方提供原件予以说明。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