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H**-******-*****-***-***
二、合同名称:****年大营子镇“镇头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
四、项目名称:****年大营子镇“镇头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大营子村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本溪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紫金苑*#*-*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大营子镇“镇头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二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标识雕塑、道路绿化、防腐木栏杆、黑色沥青路面、墙体美化、口袋公园等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