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关大院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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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泛亚公司***室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泛亚公司二楼第三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春林、李振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机关大院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FZK****-*-***)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项目概况
机关大院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泛亚公司***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
项目名称:机关大院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至少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证书复印件;(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年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泛亚公司***室
方式:(*)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行号:************ (*)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开户行信息及投标人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FZK****-*-***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例如:FZK****-*-***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泛亚公司二楼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应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质疑和投诉格式见招标文件)采购人质疑受理:*. 联系部门: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号*. 联 系 人:平主任 *. 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林、李振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