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口岸城市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第一次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第一次澄清公告,该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现澄清内容如下:
澄清前:*.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办法中Fa取值范围为*~*的整数;Fb取值范围为*~*的整数。
澄清后:*.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办法中Fa取值范围为*~*的整数;Fb取值范围为*~*的整数。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招 标 人: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宁市东兴路**号
邮 编:******
联系人:纪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华共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通大街***-***号
邮 编:******
联系人:招标部
电 话:***********
电子邮件:***************@***.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