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安保服务(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洛江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号华林大厦**层**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包*(物业安保服务):
废标理由: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法废标。
采购包*(物业安保服务):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赖昕晟 |
评审专家: | 颜彬彬、黄奕萍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物业安保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共*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其中福建友朋物业有限公司、福建百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天吉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不满足采购文件“★持有保安员证的安保人员不得少于*名(其中安保队长须持有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上述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不符合要求,响应无效。
名称: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号华林大厦**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