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8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澄清公告(一)
澄清/答疑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平南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07月20日
联系方式
0775********
联系人:冯*
单位: 平南县水利局
招标人
0775*********
联系人:郑**
单位: 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广西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平南县白沙江、大同江、乌江等*条中小河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项目作以下澄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贵港)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设置-详细评审设置 -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不一致。原系统为:详审标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扣‘*’分(E?),每低*%扣‘*’分(E?),E?>E?。”现澄清以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办法评分标准为准,并修改系统设置为:“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扣‘*.*’分(E?),每低*%扣‘*’分(E?),E?>E?。

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创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路***号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中山大道*号向南居汉唐世家(二组团)**幢**-***号

   编:******                          编:******

人:                        人:郑洁芳

   话:****-*******                    话:****-*******

 *******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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