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浩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址:中山市小榄镇高沙社区顺畅路**号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加工、销售物料搬运设备、升降机,搬迁改扩建后年产升降机****台、登车桥****件、集装箱***件、调节板****件、五金配件(主要为机械外壳)*****件、户外五金非标件***件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单位:中山正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郑小姐 **********@qq.com
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广东浩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改扩建设项目-报批前公示.pdf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