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热电有限公司总厂、渤海热源厂2024-2025年度供暖期招标采购煤炭二标段(发热量3500-3700千卡/千克煤炭)
中标候选人公告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兴城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09月27日
项目编号:202421140030837995
项目名称:兴城热电有限公司总厂、渤海热源厂2024-2025年度供暖期招标采购煤炭
联系方式
0429********
联系人:王**
单位: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
0429********
联系人:刘**
单位: 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总厂、渤海热源厂****-****年度供暖期招标采购煤炭二标段(发热量****-****千卡/千克煤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发布日期:****-**-**
监督部门
兴城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
项目名称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总厂、渤海热源厂****-****年度供暖期招标采购煤炭
项目编号
******************
标段(包)名称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总厂、渤海热源厂****-****年度供暖期招标采购煤炭二标段(发热量****-****千卡/千克煤炭)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性质
国有企事业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
公示结束日期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人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
联系人
王骄阳
电话
****-*******
邮箱
**********@***.com
招标代理机构
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北街***号S
联系人
刘智慧
电话
****-*******
邮箱
*********@qq.com
一、评标情况
***兴城热电有限公司总厂、渤海热源厂****-****年度供暖期招标采购煤炭二标段(发热量****-****千卡/千克煤炭)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辽宁聚源矿业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
* 辽宁虹海实业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
* 辽宁宏盛实业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辽宁聚源矿业有限公司 袁美
* 辽宁虹海实业有限公司 周立君
* 辽宁宏盛实业有限公司 刘影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辽宁聚源矿业有限公司 [具备煤矿或煤炭经销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 辽宁虹海实业有限公司 [具备煤矿或煤炭经销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 辽宁宏盛实业有限公司 [具备煤矿或煤炭经销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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