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时间:****-**-** **:** |
v>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豫 **** 破 ** 号之一
洛阳喜乐多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本院于 **** 年 ** 月 ** 日根据河南省洛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的(****)豫 ** 破申 **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洛阳喜乐多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 **** 年 * 月 ** 日指定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
所为洛阳喜乐多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洛阳喜乐多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
年
* 月 ** 日前,向洛阳喜乐多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管
理人(联系人:郭刚利,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
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 ** 楼,电话:***********)申报
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
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
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
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
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洛阳喜
乐多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洛阳喜乐多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
财产。本院定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本院十
号审判庭(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蓬莱路与太行路交叉口涧
西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
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
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
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
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
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
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
派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