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ZHCS**Z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遂溪县****年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详细评审中“技术部分 采购需求响应情况 (**.*分) *.根据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带“▲”号的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或正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得**分,每负偏离或不满足一条扣*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不带“▲”号的一般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 完全满足或正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得*分,*-*条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得*分,*-*条负偏离或者不满足的得*分,*-*条负偏离或者不满足的,得*分,**条或以上负偏离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证明资料为准。 *)如采购需求中未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偏离程度为准,未填写或负偏离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现变更为“技术部分 采购需求响应情况 (**.*分) *.根据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带“▲”号的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或正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得**分,每负偏离或不满足一条扣*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不带“▲”号的一般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或正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得*分,*-*条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得*分,*-*条负偏离或者不满足的得*分,*-*条负偏离或者不满足的,得*.*分,**条或以上负偏离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 *)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证明资料为准。 *)如采购需求中未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偏离程度为准,未填写或负偏离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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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遂溪县公安局
地 址: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
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号丽晶大厦****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
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