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昱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浙中文化中心商业预留(方案二)管道燃气工程
标的名称:浙中文化中心商业预留(方案二)管道燃气工程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燃气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法规,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必须具备燃气管道安装特种资质的企业才能施工。金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是经金华市住建局批准并签署金华市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在金华市婺城区行政区域内进行燃气经营和管道安装施工、具备燃气设备安装及开通资质和能力的唯一一家企业。
因此,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浙中文化中心商业预留(方案二)管道燃气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同意采购人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次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人民东路保险巷**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金华市昱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号合丰服务外包产业园*#商务大楼****室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婺城区宾虹西路万泰公园大道A座**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金华市婺城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中文化中心燃气单一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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