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年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设计服务”进行询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设计单位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询价需要
****年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设计服务,计划总投资***万元,拟建设*-*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现需要有环保设计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服务工作进行报价。
二、报价方式
直接报价。
三、接受询价的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三年内未受工商税务以及相关部门处罚的。
(三)设计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持行业专业资质证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报价截止时间
有意报名公司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即****年*月**日至*月*日,*:**-**:**,**:**-**:**)携带相关材料交至金秀瑶族自治县城北新区龙华垌*号来宾市金秀生态环境局综合股,具体材料如下: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函、近两年的业绩相关佐证材料(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逾期报送不再受理。
五、报价反馈的附件
*.单位资质证书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竞选投标报价材料,并盖上竞标单位公章和做好密封工作,并在密封袋口盖上单位公章,同时在密封袋面上写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近两年的业绩相关佐证材料。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联系李嘉铭,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城北新区龙华垌*号来宾市金秀生态环境局三楼综合股。
来宾市金秀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