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公告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style="color: black; ">,户名: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昌邑区解放大路鸿博嘉园C*号楼*单元*层**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吉(****)吉林市不动产权第*******号
评估价: ******.**元,起拍价:******.**元,保留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二、瑕疵说明
瑕疵说明 | ||
拍卖标的物现状及情况分类 |
拍卖标的物所涉事项 |
备注 |
现状 |
(有无水电气线路设施、是否毛坯、或有装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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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权利情况 |
(所有人为被执行人或案外人等,租赁、占用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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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配套相关费用及管理费用 |
水 |
不详 |
电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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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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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 |
欠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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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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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情况 |
卖方税 |
*%至*% |
买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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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供暖、物业等情况不详,其相关费用不详;*、因评估报告中有该房屋的详细数据、信息、现场照片,故本院不组织竞买人看房,竞买人应详细了解评估报告与拍卖公告。*、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慎重作出决定并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同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接收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以及风险。法院不对拍卖标的物的状态以及品质做担保,竞买人需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向法院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在拍卖过程中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出现其他情况停止拍卖,因此导致的损失由参与竞买人自行承担。如遇不能交接的情况,法院仅负责退回拍卖款;*、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
三、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限制,一人报名竞买也可成交。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遵照拍卖须知的规定执行,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须知及拍品介绍后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 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上述人员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因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一、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后续拍卖公告请自行关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告。
咨询电话:****-********(许法官)
淘宝客服咨询电话:**********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