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师生活动中心电子大屏及灯光音响系统;微机室电脑及配套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 | ||
行政区域 | 迁安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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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迁安市惠民大街东段路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房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师生活动中心电子大屏及灯光音响系统、微机室电脑及配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
项目名称:师生活动中心电子大屏及灯光音响系统;微机室电脑及配套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所需:师生活动中心电子大屏及灯光音响系统、微机室电脑及配套设备一批的供货、运输、安装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谈判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备注:在领取询价文件起始时间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本项目询价文件内容发生的答疑、澄清、变更、补充、文件下载不足三家以及发生投标时间、投标场地变更等情况,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或终止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及时关注原公告媒体,采购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否则造成的不利影响供应商自己承担。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采购活动,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名 称:迁安市第三初级中学
地 址:迁安市惠民大街东段路北
联系方式:****-*******
名 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房间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进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