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林甸县****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林甸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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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线上提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大庆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林甸县西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庆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号孵化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清单.rar | ||
附件* | 图纸.rar |
林甸县****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QZY[CS]********
项目名称:林甸县****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林甸县****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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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路工程施工 | 林甸县****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完工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林甸县****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林甸县****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 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提供的是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按上述要求执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如下: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二、根据庆财采【****】**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名 称:林甸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林甸县西街
联系方式:***********
名 称:大庆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号孵化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大庆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