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G*-******-DH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投标保证金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 **** **** **** ****;(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注:无论投标人投一个或多个分标,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伍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三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高新支行,账号:**** **** ****;(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电子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注:无论投标人投一个或多个分标,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伍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鹿寨县平山镇卫生院
地 址:广西鹿寨县平山镇平山新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东一巷*号桂景茗苑二单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金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