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网格员手机终端服务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网格员手机终端服务费、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四川省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网格E通”,是中国电信与中央综治办联合研发,四川省电信与四川省综治办进行系统本地化优化后,面向政府网格化管理及服务,提供的综合信息化应用系统。 眉山市综治办和眉山电信公司根据省综治办、省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依法、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联合建设了“眉山市仁寿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推进其应用。根据综治及平安建设的需求,电信公司开发了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四川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企业(单位)各级都适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应用系统,并负责系统所需硬件平台的投资,平台的运行维护及后续所需的升级改造,以及网格人员的操作培训。眉山市仁寿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市(州)、省、中央综治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并确保数据有效传输。该系统****年*月建成至今,一直运行良好。 为持续深入推进仁寿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现网格科学划分、网格员队伍动态管理,本次继续为网格人员配备“网格E通”手持终端,便于开展网格化服务工作。为确保手持终端与“网格E通”系统平台无缝对接,拟继续采购电信提供的手机终端及套餐服务。 根据四川省综治办关于网格E通移动终端使用的要求,为保证四川省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用于网格E通系统使用的手机终端须为国产主流品牌,以避免平台系统信息泄露。 中国共产党仁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网格员手机终端服务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东段**号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地址: 眉山市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二段**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彭老师
联系地址: 眉山市仁寿县文林街道金马路一段***号
联系电话: ***-********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公示.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