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钟油坊路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BFFBZ*****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钟油坊路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BFFBZ*****)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投标人业绩(资格、评审)、总监业绩(评审)要求有相应规模的“排水泵站”业绩。请问: ①相应处理规模(如*万吨/日、**万吨/日)的新建污水处理厂业绩是否予以认可(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均包括相应处理规模及以上的泵站工程)? 回复:对应规模的新建污水处理厂业绩予以认可。 ②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监理业务手册均无法体现所含泵站的处理规模,这种情况下,投标人除甲方证明外已无法提供其他更有效的证明资料。故,建议在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外,认可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 回复:投标人可提供其它能够佐证所含泵站的处理规模证明材料,如“加盖审图合格章的施工图”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立项批复”或“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等材料。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资格、评审)、总监业绩(评审)均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回复: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A座 联系人:方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