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青崂自资告字〔****〕*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崂山区)批准,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如下一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整地块规划指标 |
分摊土地面积(m*) |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m*)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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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楼面地价(元/m*) |
总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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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地块分摊商服用地 |
崂山区松岭路以东、天水路以南 |
商服用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本次供应带规划方案出让(已批规划方案见附件) *.该地块内另设计有邮政支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活动站、老年人服务站等洪园社区安置区配套(详见已批规划方案等文件),对应分摊用地同步另行划拨。 *.周边配套:地块西侧为主干道松岭路、蓝谷快线,北侧为天水路,交通便利。北侧临近青岛微电子产业园、海信研发中心;南向约****米范围内有北宅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新型集中居住社区、世博园。 |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拍卖成交总价为拍卖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的乘积。出让价款不含耕地开垦费、水土保持费、契税等费用,上述税费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另行缴纳。
拍卖出让宗地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部门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本出让公告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允许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系统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本次拍卖不设底价和最高限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除本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外,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竞买人操作指南)等资料。
有意竞买者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及附件、竞买人操作指南等,以获取网上拍卖出让相关资料。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本拍卖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年*月**日**时。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审核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定于****年*月**日上午*:**举行,竞买人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招拍挂带规划方案出让。项目建设须遵从规划部门批复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青自然资规崂规条字[****]*号)《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青自然资规崂规审字[****]*号)及附图等文件要求。
(二)该地块内另设计有邮政支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活动站、老年人服务站等安置区配套(详见附件规划方案等文件),对应分摊用地同步另行划拨。
(三)受让人应与分摊安置区配套用地使用权人积极对接,友好协商合作事项。项目建设进程中如与该地块内分摊安置区等周边项目产生影响,各方应主动沟通,友好协商推进项目建设。上述工作由北宅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上述安置区配套项目建成后按规定进行移交。
(四)项目绿色建筑及建材、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等要求按该地块《房屋建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等文件要求执行。
(五)竞得人若非崂山区工商注册企业,须在竞得土地之日起**日内将公司注册至崂山区或在崂山区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作为主体开发建设。
(六)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七)出让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出让地块。
(八)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熟知本拍卖出让公告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并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等媒体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届时以更正或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数字证书(CA)咨询电话:***-***-**** 地址(之一):青岛市福州南路**号市民中心*楼CA窗口
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