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灾后修复工程(市政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本工程于****年*月*日在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西溪北路**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幢*梯*** 联系人: 小郑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灾后修复工程(市政部分)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 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鑫旺丰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刘桂荣 相关个人业绩:/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编号:闽****************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 中标候选人:福建鑫旺丰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工期:总工期为***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暂列金额:*****.**元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林鹏程(组长)、谢晓勤、杨妙钗、张清华、陈久辉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一、公示其他内容 *.中标人:福建鑫旺丰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元,项目技术负责人:廖剑宏(市政工程施工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闽特Z***-*****),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号建业大厦;联系电话:****-*******。 十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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