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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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项目规模: 新建 DN*** - DN***污水管道*****米、 DN***排水过路预埋支线***米;新建 DN***再生水管道****米;新建污水处理厂*座,包含提升泵站、化粪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尾水蓄水池、设备间等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新建 DN***-DN***污水管道*****米、新建DN***-DN***再生水管道****.*米;新建污水处理厂*座,包含提升泵站、化粪池、格栅及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尾水蓄水池、设备间等附属设施。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其他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承诺书)。 (*)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只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职务(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处罚执行期内、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开标之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网页截图,时间截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 (*)财务要求:****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要求:*、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年*月**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年*月*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授权委托人、建造师须提供近半年(****年*月至****年*月)任意一个月的的社保证明。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建规〔****〕*号),将“改动规费、税金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用’等不可竞争费的计费基础和费率的”按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
*.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方式:现场公开开标
*.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号建设大厦*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万元整(¥******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各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提供近半年(****年*月至****年*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千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振兴东路***号 |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宏凯壹号庄园G*G*号商业楼二层 |
联 系 人:赵文虎 |
联 系 人:蔡培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