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招标文件中项目机构评审表: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以及其他主要人员均满足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 需提供本单位**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为可二维码扫描件)。 现更改为: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以及其他主要人员均满足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 需提供本单位**个月社保证明。 (二)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
招标人:高县惠泽水库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