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小时前 | 公 开 人:咸阳纺织机械厂破产清算管理人 | |
咸阳纺织机械厂破产清算一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二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年**月**日,咸阳纺织机械厂(以下简称:纺机厂)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上咸阳纺织机械厂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了《咸阳纺织机械厂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以下简称《变价方案》)和《咸阳纺织机械厂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
会后经统计《变价方案》《分配方案》在纺机厂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均未通过。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将《变价方案》《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进行了第二次表决。管理人现将纺机厂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二次表决的结果公告如下:
纺机厂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第二次表决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投同意票的债权人人数,未超过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一半以上;投同意票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也未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经纺机厂第二次债权人第二次表决仍未通过。
特此公告
咸阳纺织机械厂破产清算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