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花鞋》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展演推广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亮花鞋》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展演推广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注:①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③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者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和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等社会力量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万元。*.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博悦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号**栋*单元**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四川博悦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