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安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三车道机动车尾气黑烟监测系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车道机动车尾气黑烟监测系统(项目编号:GLZC****-J*-*****-TZJS)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三车道机动车尾气黑烟监测系统*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交付使用时间:成交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成交单位须在**天内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采购公告。
四、谈判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评标室(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桂荣、韩林、刘朝晖
五、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欣盛路***号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总收费金额为:壹万壹仟玖佰贰拾贰元整(¥*****.**元)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注:若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元按****元向成交人收取。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兴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城南新区桂林市兴安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彰泰·公园*号*栋*单元**楼
*.项目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兴安县环境保护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