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融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属5辆机动车(资产包二)
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发布时间:01月27日
项目编号:N0125CL250007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融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属5辆机动车(资产包二)
:
项目编号 |
N****CL****** |
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融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属*辆机动车(资产包二)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克拉玛依融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处置的标的为**辆车及*台京瓷数码复合机: (*)本次处置资产包一为**辆车,车辆目前均处于闲置未使用状态。部分车辆证载权利人为克拉玛依融汇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转让方曾用名,尚未变更,已出具工商变更通知书。 (*)本次处置资产包二为*辆车,车辆证载权利人为克拉玛依融汇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上车辆均委托转让方统一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及证载权利人配合最终受让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本次处置资产包三为*辆车及*台京瓷数码复合机,车辆证载权利人为克拉玛依融汇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上车辆均委托转让方统一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及证载权利人配合最终受让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 二、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台京瓷数码复合机现状及车辆现状、车辆性能、质量、公里数、权属和欠费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三、项目公告有效期内,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相关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四、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五、该项目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的竞价方式为拍卖,组织拍卖机构为:克拉玛依华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建刚 电话:*********** 六、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
点击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