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伙食团食材采购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一次)
变更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 | 彭州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11-19
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291
预算金额:65万元
项目名称:伙食团食材采购服务
联系方式
028-********
联系人:未*
单位: 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
028-********
联系人:徐**
单位: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伙食团食材采购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伙食团食材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服务要求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服务要求中服务包装要求为:

原料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上有关原料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至少应符合相关标准。供应商应在响应时提供本项目专用外包装样式以及信息标签样式。预包装食品应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保质期在*天以内的,必须是配送当天生产的原料;保质期在*天以内的,配送日期不超过生产日期两天;保质期在*个月以内的,配送日期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个月以上的,配送日期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现更正为:原料的包装应完整、清洁、无破损,包装上有关原料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等标识内容至少应符合相关标准。预包装食品应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保质期在*天以内的,必须是配送当天生产的原料;保质期在*天以内的,配送日期不超过生产日期两天;保质期在*个月以内的,配送日期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个月以上的,配送日期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彭州市财政局,监督电话:***-********;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号。

*、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元

*、采购品目及编码:C********其他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彭州市繁江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号五冶大厦A*栋*楼

联系方式:***-********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转****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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