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中医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水处理系统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常宁市中医院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常宁市中医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水处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常宁市中医院血液透析机、血滤机、水处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N****-A*** 委托代理编号:HNDB****** 三、项目采购上限值:***万元
注:本项目不接受拆分品目的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登记表);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请于****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上午*:**时~**:**时,下午**:**分~**:**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到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号星月都会B座****室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③缴纳税收证明资料: 《税务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④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⑤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⑥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⑦本公告特定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号星月都会B座****室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元/份,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年** 月 ** 日上午**:** 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 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中医院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德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号星月都会B座****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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