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重庆前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重庆市>市辖区>长寿区 |
法定代表人 |
唐烽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L |
所属行业 |
房屋建筑业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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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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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 |
聂书文 |
**% |
- |
* |
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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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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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年报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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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重庆道尔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重庆化医控股 (集团) 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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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据《资产评估报告》记载: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截至****年*月**日,重庆前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元,其中其他应收款-未达账项**,***,***.**元,系重庆前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下属多家关联方企业对账差异。****年之前,重庆前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下属多家关联方企业进行对账后发现,上述未达账项金额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下属多家关联方企业已支付。由于重庆前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对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进行清理,也未能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故无法对该款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年*月*日,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重庆紫光化工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持有的重庆前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向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年*月**日,双方在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质权登记编号:***************,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重庆前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万元,目前该股权仍处于质押中。转让方承诺于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月内负责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并承担解除质押的相关费用。如因转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交易价款,由此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 *、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二、据《专项审计报告》记载: *、截止****年*月**日,标的企业未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及成本计量,而是按照开票确认收入。确认成本时,对于未完成项目,按照主观指定的百分比预提利润后确认成本;对于完工项目,则收到的发票及其他相关票据金额确认成本。 *、标的企业疑似存在未入账收入共计约****.**万元,上述金额均已结算,但标的企业尚未开具发票。截止****年*月**日,项目组尚未获取到标的企业项目结算台账及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项目结算单,无法得知上述未入账收入的真实性,详情请见《专项审计报告》。 *、其他事项详见《专项审计报告》。 三、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年**月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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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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