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看守所、拘留所智慧监管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克东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克东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克东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克东镇保安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克东县人和路**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克东县支行)后院西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D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看守所、拘留所智慧监管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黑财采〔****〕**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在省财政厅征集的*家银行中选择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托管服务,中心原保证金账户为工商银行账户,现变更为龙江银行账户,原工商银行账户已经停止使用,项目意向供应商可以向龙江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龙江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类型:电子保函,线下现金、转账、支票、汇票等(需通过实体账户、户名及开户行信息)
账号:*****************
户名:克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克东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同时,按照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降低保证金收取比例,其中,投标保证金按应收额度的**%收取,履约保证金按应收额度的**%收取,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
如有问题,可以向中心打电话咨询,中心电话****-*******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克东县公安局
地址:克东镇保安街
联系方式:***********
地址:克东县人和路**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克东县支行)后院西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