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新民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0月17日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135
中标金额:129.283122万元
项目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李**
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024-********
联系人:李**
单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

供应商名称: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民市工人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

工程类

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B********混凝土工程)

施工范围:该项目对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具体量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蒋小男

执业证书信息:辽**************** 建筑工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佟颖、李威、刘满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民市开发区东营北三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doc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事故水收集池建设工程

供应商名称: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d*ccfc*eb**c*a*a*****f*e*****d*.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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