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询价的函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发布时间:11小时前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拟对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二)工期:服务工作至本项目水保验收合格止。
(三)项目实施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大山塘林场。
(四)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大山塘林场(位置)。根据水利部文件《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号)要求,本项目需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本项目为河池市生态公墓园项目。项目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大山塘林场,交通依靠修建入园道路与现有二级公路相连接,以及使用现有林场道路。建设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公顷(约***.**亩),其中殡仪馆区用地面积**.*亩,普通公益性公墓用地***.*亩,军人公益性公墓用地**亩,经营性公墓用地***亩,其他用地面积***.**亩;建设公益性墓穴*****个,其中普通公益性墓穴*****个,军人公益墓穴*****个:经营性墓穴*****个:公益性骨灰堂安放格*****个,公益性壁葬安放格****个。总计墓穴******个,安放格*****个,墓碑不属于本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独立墓穴占**%,合葬墓穴**%。规划建设园区道路****.***m(其中*m宽园区主干路道****.***m,*m宽园区次干道****.***m、*.*m宽园区支路****.***m,含村道改道)、大门、军人纪念广场、遗物焚烧炉、家属等候廊、祭祀广场、公厕、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景观亭廊、绿化等设施,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化面积******.**m,绿地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控制价及报价方式
本项目的服务费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万壹仟叁佰贰拾元整(¥*****.**元)。报价小于控制价(含)为有效投标报价,经评审的最低报价者为成交单位。
五、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一次性向监理人付清服务费。如市财政评审中心不予评审时,则以发包人认可的审核服务费用为准。
(二)实际服务费的结算金额以第三方评审或财评审定后的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计算确定。
六、材料的递交及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供应商于****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材料(含报价函及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不接受快递递交,逾期送达的将拒收。
(二)报价文件封面(含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号河池大酒店院内(进门右手边第二栋三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池市福安园人文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电话:***********
八、网上查询
采购与招标网(****************************)、河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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