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年**月(至)****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宁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及办案业务用房管理服务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服务范围包括:房屋维修养护,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管理,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会议服务,员工食堂膳食管理及厨师、服务员的招聘及日常服务管理、安保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
预计采购时间: | ****-** |
备注: | 按照单位要求的服务范围、标准服务。不符合单位工作标准要求的,有权通知纠正、改进。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