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虞城县****年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的委托,就虞城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虞城县****年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虞城县****年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项目编号:虞财采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月**日
*、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磊张峰石友信吴修龙马徵(采购人代表)
四、中标结果
经采购人虞城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确认中标人如下:
第一标段:
中标人:虞城县明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大写:叁佰叁拾捌万陆仟玖佰元整
注册地址:虞城县界沟镇界沟村
第二标段:
中标人: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大写:捌拾伍万肆仟肆佰肆拾元贰角陆分
注册地址:睢县潮庄镇北村开发区东*号
五、主要中标标的
第一标段
货物类 |
名称:谷物品质分析仪 品牌型号:高哲G*** 数量:* 单价:******.**元 |
第二标段
工程类 |
名称:虞城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虞城县****年粮食生产一次性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施工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振威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第一标段:河南粮好仓储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衡水伟业粮储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投标单位:虞城县明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分;主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安徽云龙粮机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分;主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辽宁耐力机械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分;主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第二标段:
*、投标单位: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分;主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省天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分;主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鼎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分;主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琼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客观因素评分:*分;主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第一标段:*****元;第二标段:*****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粮食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虞城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建设东路古楼北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