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城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绿春县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1月01日
项目编号:GC532500202400673001001
预算金额:10127.32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项目名称:绿春县城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EPC)
联系方式
0873********
联系人:苏**
单位: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
0873********
联系人:刘**
单位: 云南凯喻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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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绿春县城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绿春县城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及改造原水输水管**.**公里及配套设施,扩建县城自来水厂一座,规模为*.*万吨/日;新建及改造乡镇水厂*座,规模为*.**万吨/日;新建及改造配水管网**.*公里及配套设施。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苏龙者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凯喻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刘俊豪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
标段名称: 绿春县城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绿春县城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投标前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及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附于投标文件中; (*)联合体投标合计资质满足上述*.*、*.*的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人员要求: 本项目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担任)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注册在投标单位。 (*)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拟派往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担任)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业绩要求: /
其他: 财务要求:提供****年至****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信誉要求: (*)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 招标公告(绿春县城镇供水工程epc).pdf ****-**-** **:**:**

温馨提示:

  1.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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