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邑品汇贸易有限公司 | 大邑县青霞街道顺平路**号 | ***,***.**元 | 蔬菜水果类,肉类、蛋类,水产品类,粮油、干杂及其他类、奶制品类(百分比):**% |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邑品汇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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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蔬菜水果类,肉类、蛋类,水产品类,粮油、干杂及其他类、奶制品类 | 满足机关食堂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详见产品清单明细表 | 满足机关食堂食材配送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详见产品清单明细表 | *(项) | ***,***.** |
钟志国(采购人代表)、史小玉、苏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号)第十五条、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规定及本项目采购委托协议约定,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若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取消中标资格或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供应商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采购品目: A******** 其他农副食品, 动、 植物油制品;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年( 共计两年) ; 采购包最高限价: **万元/年( 共计两 年)。
*、计划编号:********************
*、监督单位: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 付款方式: 供货满*个月结算、 第三个月支付, 即每*个月供货完成经采购人确认结算金额并待财政资金到位后, 于第三月**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 结算金额。
*、本项目履约期内结算方式:供货基准价×实际结算数量×折扣率(**%)。 供货基准价(市场基准价格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参与完成市场基准价格的确定。每月配送完成后,于次月**号以前定价一次确定上月所供产品的结算价格,定价时,如成都市蓉价网(**********************)有相关品类的公示价,以成都市蓉价网价格为基准价格;如成都市蓉价网无价格的,以采购人附近东门农贸市场的询价结果为基准价格;如成都市蓉价网及采购人附近东门农贸市场均无价格的,以大邑县大型超市的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格。按供应商响应报价据实结算。
名称: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号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号*栋**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年**月**日